离婚后一方不让看孩子应怎么处理

离婚后,如果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孩子,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探望权:
1. 协商 :首先尝试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就探望时间、方式达成一致。
2. 诉讼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自己的探望权。
3. 法院强制执行 :一旦法院作出有利于您的判决,而对方仍然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能会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以促使对方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
4. 注意要点 :
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探望权行使应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如果探望权被中止,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并尽可能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有必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
离婚后如何证明探望权?
协商探望权无果时如何起诉?
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