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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交接怎么进行

会计交接怎么进行

会计交接的主要步骤包括:

1. 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

将尚未填制的会计凭证填制完毕。

将尚未登记的账目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对于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还需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向接替人员介绍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

2. 移交点收 :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

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包括现金、有价证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3. 专人负责监交 :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4. 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

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以上步骤确保了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和责任的明确性,防止因人员变动而影响公司的财务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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